根據《關于明確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相關管理要求的通知》(常環發〔2022〕63號)文件,永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被列為蘇州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。該通知要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按《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檢測技術指南(試行)》(HJ1209-2021,附件5)制定、實施年度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方案,并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。
為落實好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的相關要求,永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開展了土壤及地下水采樣工作,現將永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公示如下:
永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檢測報告.pdf